2024年02月07日
浙江省宋城演艺艺术基金会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
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,确保基金会健康、规范、可持续发展,树立廉洁高效、公开透明的良好社会形象,本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郑重承诺:
一、坚定政治立场,严守政治纪律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,确保基金会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。
二、恪守职业道德,规范权力运行。严格遵守基金会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,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。坚持民主决策、科学决策、依法决策,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在项目评审、物资采购、对外合作等关键环节,秉公办事,不徇私情,坚决杜绝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失职渎职等行为。
三、坚持廉洁自律,筑牢思想防线。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,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坚决反对“四风”。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、有价证券等财物;不利用基金会资源或职务影响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活动。自觉净化社交圈、生活圈、朋友圈,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。
四、弘扬优良作风,密切联系群众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。深入基层,了解实情,倾听捐赠人、受益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,切实解决实际问题。力戒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以务实举措推动公益事业发展。
五、坚守公益宗旨,规范项目管理。严格遵守公益慈善领域法律法规,确保所有项目和活动符合基金会宗旨和业务范围。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,确保项目设计科学、实施规范、评估严谨、信息公开。杜绝任何形式的虚假公益、关联交易、利益输送等行为,确保公益资源高效、公平、合理地用于公益事业。
六、强化资金监管,确保安全高效。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,确保基金会资金和资产的安全、合规、有效使用。健全内控机制,加强审计监督,杜绝“小金库”、账外账等违规行为。按照“公开、透明”的原则,及时、准确、完整地披露财务信息和项目信息,自觉接受政府监管、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。
七、发扬民主精神,自觉接受监督。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,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。自觉接受理事会、监事会的监督指导,认真听取批评意见。畅通监督渠道,主动接受捐赠人、受益人、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八、加强学习教育,提升廉洁素养。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活动,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,不断增强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和法治观念。注重家风建设,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。
本基金会深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与长期性,愿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严格遵守以上承诺。如有违反,自愿接受组织调查处理和相应的党纪、政纪处分乃至法律制裁。